(汕安监〔2017〕32号)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省安监局《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督查的通知》(粤安监〔2017〕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安监局按省局通知的要求立即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迎接省督查组的准备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3月20前书面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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