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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解读培训
2024-07-11 20:16          来源: 区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侨区各级党员干部全面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7月10日,我区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解读培训。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高楚滨主持并讲话。市委党校公共管理和社会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林延斌进行专题授课。侨兴街道、区直各单位副科级(不含)以下党员干部,各村(社区)“两委”成员代表等56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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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延斌教授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深刻理解修订《条例》背景及意义、主旨要义、贯彻落实《条例》三个方面,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对《条例》进行系统阐述和深入解读,培训内容丰富、主题突出、脉络清晰,列举的反面案例发人深省,对侨区广大党员干部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强调

  ◆ 一要增强思想政治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潜心学纪,原原本本系统学。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与目的要求,做到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真正把《条例》学深、学透,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和《条例》学习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全面提升执纪守纪的意识能力。

  ◆ 二要对照《条例》深学细悟,把工作摆进去,带头守纪,规规矩矩严执行。通过分层分类、多措并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懂弄通、对照落实、融入工作,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更加规矩规范的姿态,积极主动投入“百千万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为“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提供坚强保证。

  ◆ 三要推动学习见行见效,把职责摆进去,正风肃纪,清清爽爽讲担当。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守“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带头增强“四个定力”。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涵养政治定力;自觉敬畏党纪国法,不断涵养纪律定力;筑牢高尚品德,不断涵养道德定力;清白做人、干净干事,不断涵养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德不配位则危,人无规矩则废。学员们纷纷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通过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学习、逐句诵读、个人自学等,对党纪学习教育的必要性,对《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领悟,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系统学习与转化运用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下来,将以此次《条例》解读为契机,深学细悟《条例》的同时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为更好履职尽责夯实理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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