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小视 帮助群众寻找走失孩子
2024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街道收到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关于协助开展寻找孤独症失语走失人员陈某某的通知,陈某某于5月6日下午走失,其父母多方寻找无果后进行报案。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通知后,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街道基层治理中心马上发布寻人启事,要求街道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微信群、朋友圈广泛转发,并通知村干部、网格员、消防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寻找。
5月8日下午14时20分左右,侨兴街道工作人员卓炳亮同志在前往上班途中,经过五村委(湳沙村)一处闲置老房内发现停放一辆同走失人员形状、颜色相符的自行车,该同志立即联系尖山分局及第五村委工作人员,并前往闲置老房子里寻找,最终在工作人员配合下,找到该名走失人员,目前已将该走失人员送至其父母身边。
父母见到孩子平安无事,对街道及公安干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工作人员叮嘱走失人员的父母今后生活中一定要多加留意和照顾,并建议为孩子佩戴具有定位系统的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以便出现类似情况可以及时找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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