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汕尾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公示
为加快中国(汕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汕尾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汕尾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汕商务函〔2022〕19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汕尾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商务部门初审、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电商专家评审、党组会讨论等程序,汕尾市善城跨境电商园区有限公司运营的中国(汕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园区符合申报条件。拟将该园区认定为汕尾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并授牌“汕尾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660-3381355
邮箱:gdswdzsw@163.com
汕尾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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