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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2-06 16:46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为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升政务信息质量。一是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互联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需经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才对外发布。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区党政办公室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公开合法规范,依法保障群众获取信息的权利。

(三)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信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二是积极探索网络问政的应用,认真办理网友合理诉求,优化效能,强化时效性,按时按质回复网友留言,确保不出现超时办理、答复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发布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存在问题,下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提前谋划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计划,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明确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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