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林文龙、胡敏2人申领补贴时间有误,现修改后重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 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 号)及《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规定,林文龙、胡敏2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均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2人均已向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拟同意林文龙、胡敏2人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林文龙申领期限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申领金额为3039.72元;胡敏申领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申领金额为3039.72元;共计6079.44 元。现将由申领补贴情况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附件:2022年华侨管理区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