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第二页第三款:分类做好政策衔接中指出,退出实施的项目,原则上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已受理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审核拨付),以往文件有专门规定的或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除外。涉及补贴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调整的项目,原则上自《申领细则》实施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规定,原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可继续按原规定享受。以上各单位所提交的资料经审核符合补贴要求,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文第11页第二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400元执行,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拨付黄雪萍等5名高校毕业生申领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资金,合计:12000元。现对申领补贴情况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附件:华侨管理区高校毕业生申领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公示名单.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