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将我区打造成“无证明城市”。根据《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粤职转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区梳理了第二批《华侨管理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征求意见稿),现依照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区委政法委。
(联系人:高剑武;联系电话:8254333;电子邮箱:689993752@qq.com)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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