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公开目录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公告公示

关于拟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第二批)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字号: T | T    时间:2021-03-01 19:48

  根据《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第二批名存实亡个体工商户指导意见(试行)》,我局拟依职权注销汕尾市华侨炳利养殖场(个体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500MA4WCGAR7Y)等个体工商户41户,现就拟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名单予以公示,本公示公示期限30天。相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有异议的,请于30天内向我局书面反映,公示期满,相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关于拟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第二批)名单的公示.xls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侨分局

                        2021年3月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分享到: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 粤ICP备1002895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27
粤公网安备 44158102000019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