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第二批名存实亡个体工商户指导意见(试行)》,我局拟依职权注销汕尾市华侨炳利养殖场(个体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500MA4WCGAR7Y)等个体工商户41户,现就拟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名单予以公示,本公示公示期限30天。相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有异议的,请于30天内向我局书面反映,公示期满,相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关于拟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第二批)名单的公示.xls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侨分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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