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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字号: T | T    时间:2018-08-08 16:07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徽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欠薪,通过第一次采取张贴公告的方式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跟负责人至本局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跟负责人未能在公告时间内过来我局接受调查。现我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采取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在当地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上公告通知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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