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公开目录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公告公示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2018-04-17 16:0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自2018年4月9日起,区委派出巡察组分别对两个省定贫困村(社区)饶湖办事处第一社区党支部、尖山办事处第八社区党支部开展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深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切实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实现我区新一轮大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盯紧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个方面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章情况,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腐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反映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巡察期间,设立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办公室:区委巡察组信访接待办公室;

(二)举报电话:177284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短信手机:1772846****(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四)电子信箱:hqqwxcz@126.com;

(五)征求意见箱:在区委办公楼、饶湖办事处第一社区、尖山办事处第八社区、区委巡察办公室设置若干个“区委巡察组征求意见箱”。

根据巡察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华侨管理区委巡察办

                           2018年4月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