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2名中国农业银行陆丰华侨支行高校毕业生向我部申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等文件规定,受理条件:1.劳动者到我市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现将申领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1.王伟智,2023年6月30日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7月3日起与中国农业银行陆丰华侨支行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于2023年7月起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钟菲怡,2023年6月30日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23年7月3日起与中国农业银行陆丰华侨支行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于2023年7月起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经审核王伟智、钟菲怡2名高校毕业生符合申领条件,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申领发放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资金,合计:10000元。现将申领补贴人员信息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附件:华侨管理区高校毕业生申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公示名单.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