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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2-09-13 11:32          来源: 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

小组工作机制的通知

侨兴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和财政局反映。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

小组工作机制


  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成熟度,完善项目开工要素,加快项目全生命周期工作,发挥投资拉动作用,确保“项目谋划一批、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在建项目加快一批”,特制订本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      长:王伟群  区委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郭立坚  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陈继全  区委委员、区管委会副主任、区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局长

                    钱健雄  区委委员、区管委会副主任

                    卓玉宏  区委委员、侨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叶海阳  区委委员、区组织人社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陈坚宗(区党政办公室)、杨松周(区组织人社局)、夏学军(区发展和财政局)、黄利伟(区经济促进局)、吴周容(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陈炳氽(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翁江山(区农村农业和水务局)、舒怀(区审计局)、林木真(侨兴街道)、林汉波(市生态环境局华侨分局)、刘浩(陆丰市税务局华侨分局)、陈文涛(区政务服务中心)、陈少辉(汕尾陆丰供电局华侨供电所)、黄健东(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夏学军同志兼任;设办公室副主任一名,由区发展和财政局分管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策;负责调查研究政府投资项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负责督导各专项小组、各项目单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各专项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前期工作、土地保障、资金绩效、建设监督和综合协调5个专项小组。各组长由相关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专项小组成员由牵头单位会同成员单位确定,并由牵头单位的相关人员担任联络员。此外,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小组要形成每周碰头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加快推进。

  1.前期工作组

  指导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谋划,开展项目的策划、培育、储备、申报等工作。落实“大前期办”机制,提高项目前期的深度、广度、成熟度,着力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在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对接工作,提前分析项目是否有用地、用林、用能等需求,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由区发展和财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华侨分局、陆丰供电局华侨供电所配合)

  2.土地保障组

  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保障工作。一方面,全力保障项目的用地需求,用好、用活国家和省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政策,通过“争、挣、腾、奖”四大举措为项目建设提供土地保障。另一方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全区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的土地消化处置,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此外,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实行“一盘棋”管理模式,对于急需开工项目存在用地缺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调剂安排使用。(由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华侨分局配合)

  3.资金绩效组

  要加大力度对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府政策性资金的支出进度进行督导。对未能按时形成资金支付造成资金被省市调剂使用的项目单位,提请区管委会予以责任追究处理。(由区发展和财政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区经济促进局、区审计局、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配合)

  4.建设监督组

  指导项目的施工建设,直至工程验收环节。一是加强工程规范管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推进项目标准化建设。二是监督施工企业合法经营,对于工程建设质量,相关部门要落实好主体监管责任。同时,引导企业在本地依法纳税。三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引导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地统计口径,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由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陆丰市税务局华侨分局配合)

  5.综合协调组

  指导项目的统筹、协调、督导、服务等。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并建立台账和跟踪落实。定期协调督导,督促各专项小组履行职责,及时协调各专项小组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落实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小组的每周碰头机制,并定期报送工作信息简报。(由区发展和财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华侨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谋划项目前期工作

  在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加强项目的前期谋划,提高前期成熟度。根据地区、行业特点认真组织谋划项目前期工作,围绕上下游产业链条深入进行研究,统筹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储备、申报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的协调机制。落实“1+5+X”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的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的制约因素,推动项目建设大提速。

  (二)紧抓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强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紧抓投资进度,培育更多投资增长点。一方面,千方百计落实项目开工条件,推动新建项目早开工。同时,及时动态跟进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续建项目早复工、无障碍施工,推动续建项目出形象。另一方面,紧抓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六个机制”,分别为债券资金申报需求报告制、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制、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亮牌”考核制、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项目闲置资金超期调整机制、约谈机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推进计划和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在保障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形成更多的工程实物量,拉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要素保障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要素。在项目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保障项目所需的土地、资金、能耗等要素。加强项目用地保障,优先对本年度项目开展精准用地联合审查工作,对通过联合审查确定的项目用地,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挪用。加强项目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政府政策性资金,优先安排支持项目建设。强化市政配套设施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项目施工和生产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的需求。

  (四)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涵盖项目审批、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机制。一方面,强化项目审批服务,采取批前辅导、容缺受理、代办帮办等措施,推进项目加快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建立项目问题分级解决机制,对定期调度和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各项目责任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解决,需区级层面解决的问题,由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仍无法协调解决的,提请区委、区管委会研究。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五个一”制度,分别为一项目一领导、一项目一专班、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调剂, 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要统筹推进,加强谋划,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强化统筹协调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协同推进,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进度,实现以项目促发展、以项目增后劲,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此外,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调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三)常态化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服务等工作,对项目建设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项目调度会,确定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和进度情况,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送《推进函》《提醒函》等通报文件,确保项目早日投产达产。此外,对项目推进不作为、不担当的地区与部门,要进行约谈或挂牌督办,限期督促整改,并报送区委、区管委会领导同志。


  附件: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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