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公开目录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应急管理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4-09-04 09:12          来源: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据陆丰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已加强至台风级(12级,35米/秒),4日10时其中心位于汕尾市东南方约 490公里的南海海面上。预计,“摩羯”将以10-15 公里时速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快速加强,未来36小时与我区最近距离350-450公里,强度可达强台风级(15级左右),以后继续加强至超强台风级并趋向海南到粤西沿海地区。受其影响,5-7日我区转大雨局部暴雨,雨时伴有8级左右大风。根据《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4日11时30分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管委会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认真研判灾害风险,严格落实在建工地、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简易房、中小河流、水库、城乡内涝点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防御工作,落实防风防汛各项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强化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前置,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9月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