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创文办(汕创文[2016]1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管委会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需对区综合市场及周边乱搭乱建、环境卫生、排污等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公告之日下午起,对区综合市场及周边道路乱搭乱建的铁皮、帆布、黑网等进行全部清除。
二、2天之内市场通道所有杂物,占道经营的货架等,请业主自行清理,逾期将强制清理。
三、请业主对档口墙壁上小广告等自行清洗干净,对档口门前及周边区域的垃圾及时进行处理。
希望各位业主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一起为建设美好侨区,提升侨区形象的目标而努力。
特此公告。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