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汕尾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公开征求公众对《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联系人:蔡政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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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日